鹤壁市营商环境评价整改完善提升专项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27 08: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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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营商环境评价整改完善提升专项方案

 

  鹤壁市营商环境评价整改完善提升专项方案

 根据省营商办工作部署,为全面做好营商环境以评促改,尽快补短板、强弱项,打造“全省第一、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经报市委、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围绕创建“全省第一、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及国家营商环境创新实验区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省营商环境评价反馈的问题,聚焦我市营商环境的短板和不足,聚焦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对标全国最先进水平,全面查找问题和差距,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减少成本,切实提高市场主体和群众获得感,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整体提升。

 二、整改内容 (一)中央及省、市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二)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反馈的问题; (三)赴外地对标找差、对口学习中发现的问题; (四)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五)各县区、各部门自查发现的问题。

 三、具体安排 本次整改完善提升行动自方案印发之日起开展,12 月 10 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时间节点:11 月 15 日前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市委营商办9月份下发的《鹤壁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全面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针对评价中发现的、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自查发现的各类突出问题等,认真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路径。各县区负责制定本地区整改完善提升方案,各指标牵头市直部门负责会同配合部门制定相关指标整改完善提升方案,整改方案要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各指标的牵头市直单位要切实承担相关指标优化提升责任,组织相关配合部门,认真做好整改提升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各县区的指导。整改完善提升方案请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前报市委营商办。各县区、各部门在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市委营商办。

 第二阶段:对标学习 时间节点:12 月 10 日前 按照市委营商办 11 月 24 日下发的《关于赴北京市西城区、浙江省杭州市、衢州市对口学习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自行与北京市西城区或浙江省杭州市等先进地区对口部门联系对接,对标找差,对口学习。带队名单及学习计划于 11 月 26 日前报市委营商办,12 月 10 日完成学习任务。各县区、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分管领导、科长及相关业务骨干组成学习队伍。逐项对照省营商环境评价考核指标,主要领导亲自学、分管领导及其他人员驻地学,掌握情况,借鉴做法,对标提升。各县区要对口学习浙江省衢州市行政服务大厅“无差别全科受理”模式。各县区、各单位要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搬”创新、“学”先进,确保牵头指标进入全省前列。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应尽快对标先进、补足短板、强化弱项,拿出学习成果报告及完善整改提升方案,于 12 月 10 日前报市委营商办,12 月 15 日前全面完成整改提升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开展培训 时间节点:12 月 10 日前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将培训作为整改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以培促改,切实推动整改提升工作见实效。各指标牵头部门要负责协调配合部门,开展单项指标专题培训。培训工作于 12 月 31 日前完成,各县区、各指标牵头单位可邀请相关国家、省专家及评价组专家等进行培训讲解,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优化营商环境培训。

 第四阶段:总结报告 时间节点:12 月 10 日之前

 各县区、各指标牵头部门要对本地、本领域整改完善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包括整改提升行动开展情况和主要做法、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情况、培训开展情况、外出学习成果报告、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对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等)于 2020 年 12 月10 日前报市委营商办,市委营商办报市领导同意后报省营商办。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营商环境整改完善提升行动,要进一步完善并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整改完善提升工作专项工作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在整改过程中,市政府督查室、市委营商办、市审计局将进行跟踪督查,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加快整改进度、落实整改措施。

 (二)明确责任落实。各专项工作组要进一步完善攻坚行动工作台账,将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逐项明确整改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并指定专人及时报送工作推进情况。要加强各部门的统筹协调,增强整体效能,各负其责、不等不靠,想方设法解决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各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市优化营商服务中心要会同宣传部门集中报道一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充分彰显市委、市政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

 心,稳定市场预期,为整改提升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在开展整改完善提升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要注重听取市场主体和群众意见建议,持续健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提升结果。要进一步完善督导考评机制,以考评促整改提升。

  市领导分包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合力,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实现快速优化提升,参照《省领导分包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鹤壁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发挥市领导督促带头作用,强化工作协调联动,大力开展营商环境核心指标优化攻坚,推动营商环境重点领域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打造国家营商环境创新实验区。

 二、明确市领导分包领域 聚焦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和核心指标,明确分包市领导,牵头开展优化提升工作,协调解决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委组织部田开胜部长分包人才流动便利度指标提升工作。

 市委宣传部路培果部长分包全市营商环境宣传提升工作。

 市委政法委唐献泰书记分包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作。

 市委统战部刘文彪部长分包跨境贸易、市场开放度 2 个核心指标的优化提升工作。

 市政府洪利民常务副市长分包政府采购、政务服务、信用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劳动力市场监管、招标投标、缴纳税费等 7 个核心指标的优化提升工作。

 市政府王永青副市长分包办理建筑许可、不动产登记、综合立体交通指数、获得用水、获得用气等 5 个核心指标的优化提升工作。

 市政府李小莉副市长分包创新创业活跃度指标的优化提升工作。

 市政府郝志军副市长分包获得信贷、获得电力等 2 个核心指标的优化提升工作。

 市政府邵七一副市长分包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面、开办企业、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与应用等 4 个核心指标的优化提升工作。

 市法院刘明院长分包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等 3 个核心指标的优化提升工作。

 三、成立工作专班 分别明确各核心指标和重点领域推进改革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成立由分包市领导为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各指标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牵头部门相关科室,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具体联络人,全力推进营商环境各指标快速优化提升。

 (一)企业开办专班。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

 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税务局、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

 重点攻坚任务:降低企业开办时间和成本,提高开办企业便利度等。

 (二)办理建筑许可专班。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鹤壁供电公司。

 重点攻坚任务:进一步压缩办理建筑许可时间和成本,优化审批流程和审批系统等。

 (三)获得电力专班。牵头部门:市供电公司。配合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重点攻坚任务:进一步缩短获得电力时间,简化办理环节,提高供电可靠性等。

 (四)获得用水用气专班。牵头部门:市城管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水务集团、市天伦燃气公司。

 重点攻坚任务:进一步缩短获得用水用气时间,简化办理环节等。

 (五)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专班。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科技局、市司法局。

 重点攻坚任务: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转化运用效益,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

 (六)获得信贷专班。牵头部门:市金融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税务局、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鹤壁银保监分局。

 重点攻坚任务:深化落实动产担保登记制度,加快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等。

 (七)不动产登记专班。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配合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

 重点攻坚任务:完善不动产登记网上服务平台建设和集成功能,进一步压减不动产登记办理环节、时间和成本等。

 (八)缴纳税费专班。牵头部门:市税务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重点攻坚任务:强化电子税务局功能建设、税务系统跨部门数据互联共享,压缩纳税时间、降低总税收和缴费率等。

 (九)跨境贸易专班。牵头部门: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口岸办、市税务局、鹤壁海关。

 重点攻坚任务:完善口岸通关时效监管系统建设,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降低合规成本等。

 (十)政府采购专班。牵头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

 重点攻坚任务:强化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加强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制度建设,深化政府采购公正严格监督机制等。

 (十一)招标投标专班。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

 重点攻坚任务:提升互联网+招标采购透明度,强化投标和履约担保管理规范性,建立完善招投标投诉快速处理机制等。

 (十二)办理破产专班。牵头部门:市中级法院。配合部门:市检察院、市金融局、市税务局、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鹤壁银保监分局。

 重点攻坚任务:优化提升办理破产质效政策制定,完善破产案件信息系统、破产案件审判机制专业化建设等。

 (十三)执行合同专班。牵头部门:市中级法院。配合部门:市检察院、市司法局。

 重点攻坚任务:进一步压缩解决商业纠纷的时间,优化商业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等。

 (十四)保护中小投资者专班。牵头部门:市中级法院。配合部门:市检察院、市金融局。

 重点攻坚任务:畅通诉讼渠道,提高股东诉讼便利度。建立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确保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十五)政务服务专班。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配合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重点攻坚任务:加快建设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和办事环节等。

 (十六)市场监管专班。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金融局、市税务局、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

 重点攻坚任务:持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率,切实提高市场监管执法效率和质量等。

 (十七)信用环境专班。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配合部门: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

 重点攻坚任务:加快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升级改造,提升国家监测排名,积极创建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

 (十八)劳动力市场监管专班。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部门: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

 重点攻坚任务:

 (十九)创新创业活跃度专班。牵头部门:市科技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

 重点攻坚任务: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弥补创新投入短板,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创新创业载体协同互动,加快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高效融合,构建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二十)人才流动便利度专班。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部门:市委编办、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市事管局、市税务局。

 重点攻坚任务:进一步提升创业创新人才服务能力,打造创业创新人才专职服务队伍,构建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和人才社保省际转移平台,贯彻落实人才住房保障和奖励补贴政策,优化吸引高精尖人才政策体系,打造最优人才发展环境。

 (二十一)市场开放度专班。牵头部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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