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2-06-29 10: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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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工作要点

 

 关于鹤壁市 2018 年财政决算(草案)和 2019 年 1-6 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9 年 9 月 26 日在鹤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鹤壁市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 2018 年财政决算(草案)和 2019 年 1-6 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8 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 年,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合计为646498万元,预算执行中调整为646948万元,实际完成64541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99.8%,同比增长 8.1%。加上级补助收入633839 万元、债务转贷收入 85027 万元、上年结余及结转 29952万元、调入资金 64346 万元,全年收入总计 1458574 万元。

 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合计为1028613 万元,预算执行中新增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 1314734 万元,实际完成 1305781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99.3%,增长 6.7%。加上解上级支出 56301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 47547 万元、调出资金 8263 万元、补充预算稳

  — 2 — 定调节基金 31729 万元,支出总计 1449621 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 8953 万元,按规定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171270 万元,执行中调整为 171720 万元,实际完成 171745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100%,同比增长 8.3%。加上级补助收入 633839万元、下级上解收入 68590 万元、债务转贷收入 36009 万元、上年结余及结转 26549 万元、调入资金 24957 万元,全年收入总计961689 万元。

 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 263523 万元,执行中新增债务转贷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 344143 万元,实际完成 335389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97.5%,增长 65%。加补助下级支出 537804 万元、上解上级支出 56301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 11522 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1919 万元,支出总计 952935 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 8754 万元,按规定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鹤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开发区”,下同)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 39674 万元,实际完成40191 万元,为预算的 101.3%,同比增长 9.5%。加上级补助收入8524 万元、债务转贷收入 956 万元、上年结余及结转 1382 万元、调入资金 1 万元,收入总计 51054 万元。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开发区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 40063 万元。预算执行中,因使用上级新增补助等,支出预算调整为 46627 万元,实际完成

  46627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100%,下降 6.7%。加上解上级支出2312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 956 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692万元、调出资金 467 万元,支出总计 51054 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为零。

 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鹤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简称“示范区”,下同)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29360万元,实际完成30351万元,为预算的 103.4%,同比增长 18.9%。加上级补助收入 13650万元、调入资金 3393 万元、债务转贷收入 515 万元,收入总计47909 万元。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示范区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 21422 万元,预算执行中,因使用上级新增补助收入安排支出等,支出预算调整为 27461 万元,实际完成 27461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100%,下降 17.2%。加上解上级支出 18937 万元、债务还本支出 520 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991 万元,支出总计 47909 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为零。

 汇总市本级、开发区和示范区决算,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242287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100.6%,增长 9.7%。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 409477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97.9%,增长 4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 年,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09987 万元,预算执行中调整为 335591 万元,实际完成 35951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107.1%,增长 43.8%。加上级补助收入 1136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 122336 万元、调入资金 19419 万元、上年结

  — 4 — 余 26399 万元,全年收入总计 539032 万元。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 214488 万元,执行中新增上级补助收入安排支出等,支出预算调整为 479747 万元,实际完成 45722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95.3%,增长 41%。加债务还本支出 4940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 115 万元、调出资金 9767 万元,支出总计516514 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 22518 万元,按照规定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41327 万元,因推行“三块地”改革,执行中调整为 175495 万元,实际完成 186424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106.2%,增长 203.7%。加上级补助收入 11367 万元、债务转贷收入 23491 万元、调入资金11156 万元、上年结余 18325 万元,全年收入总计 250763 万元。

 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56395 万元,预算执行中,因增加债务转贷收入、使用上级新增补助安排支出等,支出预算调整为 95798 万元,实际完成 8252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86.1%,增长 166%。加补助下级支出 13552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 19090 万元、上解上级支出 22 万元、调出资金 327 万元,支出总计 237490 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 13273万元,按照规定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开发区年初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预算执行中,因使用上级补助收入 35478 万元、债务转贷收入 2948 万元、调入资金 467万元,收入总计 38893 万元。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开发

  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 207 万元,执行中,因增加债务转贷收入、使用上级补助资金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 37441 万元,实际完成 37441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100%,增长 40.1 倍。加债务还本支出 1448 万元、上解上级支出 3 万元、调出资金 1 万元,支出总计 38893 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为零。

 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示范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52043 万元,实际完成 49057 万元,为预算的 94.3%,下降 9.5%。加上级补助收入 22626 万元、债务转贷收入 3099 万元、上年结余2654 万元,收入总计 77436 万元。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示范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 54703 万元,执行中,因增加债务转贷收入、使用上级补助资金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 76333万元,实际完成 75579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99%,增长 29.3%。加债务还本支出11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万元,支出总计7668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 754 万元,按规定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汇总市本级、开发区和示范区决算,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 235481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103.5%,增长 103.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 195545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93.3%,增长116.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 年,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 910 万元,实际完成 913 万元,为预算的 100.3%,下降 89.8%。主要是淇县 2017 年出售富士康生活区收入 7000 万元,抬高同比

  — 6 — 基数。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 835万元,预算执行中调整为 810 万元,实际完成 810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100%,下降 88.7%。加调出资金 103 万元,支出总计 91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为零。

 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 569 万元,实际完成 571 万元,为预算的 100.4%,下降 66.7%。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569 万元,执行中调整为 546 万元,实际完成 546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100%。加调出资金 25 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为零。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 年,汇总全市各级人代会批准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合计为 249222 万元,实际完成 304739 万元,为预算的 122.3%,增长 17.6%,主要是 2018 年鹤煤集团社保实行属地化管理影响。加上年结余 198501 万元,收入总计 503240 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合计为 229053 万元,实际完成 302481 万元,为预算的 132.1%,增长 47.7%。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 200759 万元。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结余较大主要原因:结余为个人账户基金结余,归个人所有,不得挪作他用。

 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 165022 万元,实际完成 216568 万元,为预算的 131.2%,增长18.9%。加上年结余 120407 万元,收入总计 336975 万元。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

  156610 万元,实际完成 229374 万元,为预算的 146.5%,增长66.5%。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 107601 万元。

 全市和市级决算详细情况及政府债务情况已在鹤壁市 2018年全市和市级决算(草案)中说明。

 二、全面落实各项财税政策,促进鹤城高质量发展 2018 年,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繁重的工作任务,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强化法治意识,认真执行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批准的预算,紧紧围绕我市高质量发展大局,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圆满完成了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财政目标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1.加大资金投入,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实现良好开局。严守底线、聚焦发力,统筹财政资金,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精准意识,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出台《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等系列债务管理配套文件,开展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测算,核实全市政府隐性债务,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体制机制,确保全市不进入风险预警地区。坚持底线思维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支持郑济高铁、海绵城市、清洁取暖等重点项目支出。

 二是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足额保障

  — 8 — 扶贫资金投入,强化扶贫资金监管。2018 年度累计拨付各项扶贫资金 1.54 亿元,支出进度达 95.98%。创新出台《鹤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资金使用。在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考核中再居全省前列。

 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筹集整合 6.7 亿元资金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林业工程项目建设,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连续三年考核优秀,再获上级奖励 2.4 亿元;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首年度考核全国第一;成功入围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试点,获批资金 5.15 亿元。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坚持公共财政理念,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惠民政策落地生根。2018 年,全市财政用于民生相关支出 100.6 亿元,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近八成。

 一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筹资 22.1 亿元,落实城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要求,扎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等稳步发展。

 二是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筹资 2.28 亿元,加大文化体育事业支持力度。中原文博会顺利举办,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城市社区)免费开放,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社区健身路径、多功能运动场等体育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文化体育的需求。

 三是支持社会保障水平提升。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失业保险等基金累计支出达 28.8 亿元。城乡居民养老

  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 98 元,市区城市和两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 490 元、470 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 3550 元,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 262 元、164 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 490 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 55 元,人民群众保障水平得到有效落实。四是支持各项惠民政策落地。筹资 2.9 亿元,用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动物防疫、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农机具购置补贴等项目。筹资 3160 万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筹资 2333 万元,用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争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 2776 万元,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筹资 4960 万元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归集住房公积金 10.4 亿元,发放贷款 3.9 亿元,满足群众购房需求。

 3.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紧紧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创新对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财政支持方式,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筹资 8 亿元,支持京东产业园、卫河及共产主义渠、150万吨煤焦油综合利用、静脉产业园垃圾焚烧发电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动汽车工程学院专升本。

 二是建强财源。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增添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出台《关于加强财源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鹤壁市财源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着力构建财源建设“1+1+N”政策体系,突出综合治税,全年查补税款 2.36 亿元,超额完成省定目

  — 10 — 标任务。

 三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发放“科技贷”贷款,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科技投入达到 2.6 亿元。投入 1.6 亿元,深入推动粮食产业经济、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发挥基金引导作用,先后引进机器人硅谷、华讯方舟无人机、腾飞高分子复合材料、中德机器人学院等战略资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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