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等(完整文档)

发布时间:2022-06-19 15:20:03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等(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政府工作报告-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等(完整文档)

 

 政府工作报告: : 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等

 政府工作报告: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 《中国教育报》消息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3 3 月 月 5 5 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依据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加强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在职培训与待遇保障。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减负工作。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办好特殊教育、继续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质量。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完善产教融合办学体制。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支持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高校招生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和农村地区倾斜力度。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我国有 2.9 亿在校学生,要坚持把教育这个关乎千家万户和中华民族未来的大事办好。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过去一年,教育改革发展迈出新步伐。加大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建设力度,提高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3700 多万学生受益。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

 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超额完成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额度增加 4000 元,惠及 500 多万在校生。

 非学科类培训不得一次收取超 3 个月费用 《北京青年报》消息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 布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公告,要求非学科类培训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 3 3 个月或 0 60 课时的费用。

 公告要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培训收费项目和标准。培训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禁止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禁止任何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机构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 3 个月或 60 课时的费用。

 全国共有普通高中 1.46 万所、初中 5.29 万所 的 人民网消息教育部近日发布的 2 2022 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结校 果显示,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 3 52.93 生 万所,在校生 2.91

 亿人,专任教师 7 1844.37 万人,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限 9 10.9 年。

 高中阶段教育方面,2 2022 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91.4% 。全国共有普通高中 1.46 万所,招生 904.95 万人,在校生2605.03 万人,共有普通高中专任教师 202.83 万人。全国共有中等职业学校 7294 所,招生 488.99 万人,在校生 1311.81万人,共有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 69.54 万人。

 义务教育阶段方面,2 2022 年,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 20.72 万所,在校生 8 1.58 亿人,专任教师 9 1057.19 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5.4%。全国共有小学 15.43 万所。小学招生 1782.58 万人,在校生 1.08 亿人。共有小学专任教师660.08 万人。全国共有初中 5.29 万所。初中招生 1705.44万人,在校生 5018.44 万人。共有初中专任教师 397.11 万人。

 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超九成 人民网消息去年 7 7 月, “ 双减 ” 政策落地,要求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作为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教育热点,半年多来,治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取得明显成效。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原4 12.4 万个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到8 9728 个,压减率为 92.14% ,原 3 263 个线上校外培训机构压减到 4 34 个,压减率为 87.07% , “ 营转非 ”“ 备改审 ” 完成

 率达 100%; 预收费监过 管基本实现全覆盖,监管总额超过 130亿元; ; 所有省份均已出台政府指导价标准,收费较出台之前平均下降 4 4 成以上5 ;25 家上市公司均已完成清理整治,不再從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

 六部门联合部署开展青少年版权保护季行动 《工人日报》消息日前,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中央宣传部印刷发行局、中央宣传部反非法反违禁局、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教育部教材局、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联合启动 “ 青少年版权保护季 ” 行动,严厉整治教材教辅、少儿图书等领域侵权盗版乱象,重点打击盗版盗印、非法销售、网络传播侵权盗版思想政治理 论课教材教辅、畅销儿童绘本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版权环境。

 据了解,本次集中行动将持续至 9 9 月,重点加强开学季及假期出版物市场、印刷企业及校园周边书店、报刊摊点、文具店、打字复印店等场所的清查摸排,加大对电商平台传播、销售侵权盗版教材教辅、少儿图书的版权监管力度,对权利人和广大家长意见强烈、社会危害大的案件依法从严从快查办,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每所中小学校将至少配备一名法治副校长 《光明日报》消息近日,教育部制定颁布了《中小学法治副

 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每所中小学校将至少配备 1 1 名法治副校长,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学校。

 和城市薄弱学校优先配备法治副校长。《办法》将于 2022 年5 月 1 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法治副校长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协助开展有关工作的。

 人员。《办法》适用于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法治副校长的聘任与管理。

 《办法》明确,法治副校长要开展法治教育。参与制定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计划,协助学校创新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每年在任职学校承担或者组织落实不少于 4 课时、以法治实践教育为主的法治教育任务,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法治副校长另一重要职责是,指导监督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即参与学校学生权益保护制度的制定、执行,参加学生保护委员会、学生欺凌治理等组织,指导、监督学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依法保护学生權益。

 “双减”成效调查:

 超八成受访学生未参加校外学科培训 《中国青年报》消息近日,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发布《全国 ” 双减 ” 成效调查报告》, 83.5% 的受访学生未参加校外学科培训, 63.3% 的受访学生 未参加非学科

 类培训。参加校外学科培训的受访学生中,31.5%的学生家长认为孩子参加学科类培训班的数量减少。

 。

 学生作业负担有效减轻。《报告》显示,88%以上的受访教师自觉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总量,75.3%的受访学生感受到作业量比上学期减少,83.4%的受访学生基本能在学校完成书面作业或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53.2%的受访学生认为教师“能根据我的学习情况布置有针对性的作业”,47.8%的受访学生认为“增加了需要动脑思考的作业”,45.9%的受访学生认为“增加了科学、体育、艺术类等活动作业”等。

 在课后服务方面,《 报告》显示, 89.0% 的受访学生对课后服务满意 ;88.4% 的受访家长对课后服务满意。85.8%的受访学生参与了课后服务,超 74%的受访学生每周参加 5 天课后服务。学校课后服务平均每天 120 分钟。学校课后服务内容丰富,超过 91%的受访学校提供作业辅导和各类兴趣课程。

 与此同时,《报告》显示 “ 双减 ” 进一步落地仍面临挑战,比如, 74.3% 的受访教师表示, “ 双减 ” 后 “ 作业设计要求更高了 ”;47.2% 的受访教师每周纯工作时间超过 0 40 小时,60.3% 的受访教师认为课后服务后工作量加大, 70.9% 的受访教师呼吁减轻非教学负 担。

 中小学教科书正文用字不应小于小 4 号 《北京青年报》消息 3 3 月 月 1 1 日起,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儿童青少

 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标准号:

 GB40070- - 2022 )正式实施。根据此标准,中小学教科书正文最小用字不应小于小 4 号。

 于 标准提出,小学一、二年级的教科书用字应不小于 3 3 号字,汉字以楷体为主; ;于 小学三、四年级用字应不小于 4 4 号字,汉字以楷体和宋体为主,由楷体逐渐过渡到宋体; ; 五至九年级小 和高中用字应不小于小 4 4 号字,汉字以宋体为主; ; 学龄前儿童的学习读物,字号应不小于 3 3 号 字,字体以楷体为主。

 此外,教科书中的目录、解释等辅文用字,可参照正文用字适当减小,但小学阶段最小用字应不小于 5 5 号字。初中和高中阶段最小用字应不小于小 5 号字。

 ◇责任编辑矣勇◇

推荐访问:政府工作报告-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等 政府工作报告 公平 提升

版权所有:众一秘书网 2005-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众一秘书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众一秘书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 辽ICP备0500562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