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总结报告(完整)

发布时间:2022-07-23 1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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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总结报告(完整)

乡镇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总结报告

按照《凤冈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和《******凤冈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镇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学习,健全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有关决策部署精神。

1.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有关决策部署精神。

一是镇党委政府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有关决策部署,每年将学******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有关决策部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二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贵州“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有关决策部署列为重点工作,针对花坪实际和全镇各部门的情况,每年召开会议,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有关决策部署,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方案或工作要点,将学习贯彻******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有关决策部署列入重要内容,用于指导各部门、各村社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建立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违法责任追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未经集体讨论做出决策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依法应当做出决策而不做出决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从2017年至今花坪镇无行政行为经复议后被变更的案件,无行政诉讼中镇政府败诉案件。五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对镇政府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进行决策前合法性论证,并集体讨论决定,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个人意愿专横独断。近几年来,无一起因决策失误或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六是坚持政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设置固定的公开栏,定期公布应公示的内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七是坚持依法执政,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资格制度。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要求从事执法工作的一定要具备执法资格,镇政府及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近几年,未发生不作为或越权行政的情况。八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界定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一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全面清理,杜绝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行政机关擅自委托执法的现象。严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被聘用的公益性人员严禁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执法证执法。二是镇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公布的执法依据,将执法职权进行分解,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执法职责、权限层层分解到每个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并明确具体的执法责任,切实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三是建立定期梳理执法依据和分解执法职权制度,根据执法依据的制定、修改和废止情况,及时调整执法职责,明确执法责任。四是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五是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行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六是建立行政执法监查记录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每年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七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的落实。八是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违法责任追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未经集体讨论做出决策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依法应当做出决策而不做出决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的落实。

二、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凤冈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明确的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压减权责清单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内。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推进项目审批服务“一网通办”。完善权力、责任、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扩大承诺办理事项范围,对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涉企审批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推进“减证便民”,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二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理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我镇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全部挂钩。三是加强市场监管。推进“证照分离”,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压缩公告时间。建立健全公共信用评价、信用联合惩戒、信用综合监管机制,依法开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列入、移出工作。四是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6个,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1人,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交通事故等方面引发的矛盾纠纷。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网格化管理已经全覆盖,基本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五是优化公共服务。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最多跑一次”目标,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分类受理比例达80%以上。六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配合县主管部门,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规范性文件及制度制定,重点推动防治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完善了生态环境监管和应急保障体系,持续强化生态环保执法。配合县主管部门加大对

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件的查办力度。七是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配合县主管部门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制假售假、造谣传谣、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及时防范化解因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得到提升。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规范制定调研、申报、审查和制定前评估等环节,合理配置资源,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机制和制定程序。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审查清理工作,经清理我镇未有要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

3.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完善决策制度和程序,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决策。二是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逐步完善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三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管理考核,每年都聘请了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镇政府重大决策,法律顾问参与了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矛盾化解、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工作。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配合县主管部门,围绕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目标,理顺行政执法体制。配合县主管部门,优化行政执法队伍,合理配置执法人员岗位,进一步夯实基层执法力量。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省、市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统一行政裁量权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行为。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配合主管部门,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的执法关键环节音视频痕迹留存与可回溯管理。四是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配合县主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强化评查结果运用和共享机制。五是配合主管部门,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机制。六是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5.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完善监督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认真执行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镇政府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反馈制度,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三是配合县审计等部门,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四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6.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完善行政调解、裁决、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行政调解制度,配合县主管部门开展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二是严格执行《凤冈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施办法》和《遵义市重大行政争议诉前沟通协调办法(试行)》,镇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行政诉讼败诉率为0。

7.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建立了镇政府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两期法治专题讲座。完善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全面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在县组织的七五普法考核验收中取得了较好成绩。二是配合县组织部门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依法组织新任命公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8.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是镇人民政府及镇各工作部门自觉接受镇党委的统一领导,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结合实际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法重点工作。二是镇人民政府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年度报告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镇人民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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