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统战部对于开展归国留学人员统计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4 14:00:04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区委统战部对于开展归国留学人员统计工作通知,供大家参考。

区委统战部对于开展归国留学人员统计工作通知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统战部 关于开展归国留学人员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掌握我区归国留学人员情况,做好我区归国留学人员工作,充分发挥归国留学人员优势作用,助力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先行区,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归国留学人员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作为归国留学人员统计:

 1.在海外高等院校毕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国内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 企业等学习、进修或者从事讲学、研究工作累计不少于一年; 3.在国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担任讲师、工程师及其他相应职务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业等学习、进修或 者从事讲学、研究工作累计不少于半年。

 二、统计范围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区管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系统和组织中的归国留学人员。

 三、相关要求

 1.开展归国留学人员统计是进一步做好我区归国留学人员工作的基础,请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对照统计对象条件,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内归国留学人员摸底统计工作,确保应统尽统、信息完整、数据准确,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毕节市归国留学人员统计表》。

 2.)

 各乡镇(街道)辖区内归国留学人员由乡镇(街道)统一汇总报送(除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人员); 区直各 单位归国留学人员由区直各单位统一汇总报送; 教育系统归国留学人员由区教育科技局统一汇总报送; 卫生系统归国留学人员由区卫健局统一汇总报送; 区管国有企业归国留学人员由区财政局(区国资中心)统一汇总报送; 民营企业归国留学人员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一汇总报送; 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归国留学人员由区委非公有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统一汇总报送。

 3.请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及各相关部门于 2021 年12 月 29 日(星期三)12: 00 前将《毕节市归国留学人员统计表》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区委统战部公文收发员,无符合条件归国留学人员的实行零报告(电子档和扫描件均需报送)。联系人:刘锦;联系方式:18208579797。

 附件:毕节市归国留学人员统计表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统战部

 2021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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