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关于我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调研报告(精选文档)

发布时间:2022-07-31 08: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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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关于我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调研报告(精选文档)

关于我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现将我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受理公民来信来访、报案、举报、控告和刑事申诉,查办控告申诉案件,参与综合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是检察机关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窗口。近年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履行控申检察职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服务型窗口建设成效显著。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将控告申诉接待大厅作为检务公开、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窗口,全部进行标准化建设,普遍设立了远程视频接访室、心理咨询室、信访听证室、集体访接待室、律师接待室、检察宣告室等,规范控申受理和服务工作。“大控申”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市检察院制定方案,建立机制,推行两级院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定期和预约接待、联合接访和“一案双责”机制,通过接待来访与了解线索相结合、排查社会问题与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办理控告申诉案件与负责息诉罢访相结合、化解信访积案与社会稳控工作相结合等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强化。两级控申部门三年办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15件,发检察建议1份;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申诉案件85件,发检察建议3份,提出抗诉4件,强化了内、外监督制约;办理刑事赔偿10件,决定赔偿5件,赔偿金额38万余元,维护了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办理行政赔偿监督案件8件,发检察建议7份,提起抗诉1件,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判机关公正司法。第三方参与化解信访矛盾取得良好效果。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选派律师定期接访,制定《刑事申诉案件、信访案件公开听证实施办法》,通过召开论证会、听证会等,开展以律师为主的社会第三方参与涉检信访化解工作,发挥专业优势,释法劝导、建议纠错,引导控告申诉人理性看待问题,化解平息纠纷。西夏区检察院的“3+2+n”工作模式,成功化解多年信访积案。

2015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046件(市院1958件,基层院2088件),来信883件,来访3163件。在来信来访中,依法受理1916件(市院920件,基层院996件),直接答复2130件。在受理案件中,举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线索668件,奖励举报有功人员20名、奖金5.56万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881件,侦查及立案监督案件142件,刑事申诉案件22件,均按规定进行分流处理;控申部门直接办理案件280件(市院116件,基层院164件)。此外,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接听“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535次,解答人民群众法律问题、告知案件处理情况。

二、主要问题

(一)内外办案联动不够。受理案件分解交办后,无论从内部控申部门分流到侦查监督、公诉等部门办理的案件,还是从外部转交公安、法院办理的案件,跟踪监督、掌握办理结果不足,“入口”与“出口”不相一致,当事人或群众“多头跑路”仍然存在。

(二)信息化建设和检务公开等司法便民措施还不够。控告申诉信息同相关单位之间互联互通不够,还不能够为准确、快速办理信访事项提供便捷。检务公开做为单向的宣告式公开,在公开的内容和时间等方面有一定局限性,智慧检务还需加强。网上受理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少,利用网络与群众沟通信息不够,应用意识不强,没有充分发挥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表达诉求、提高接访工作效率的作用。

(三)执法办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干警办理刑事申诉、赔偿等案件的质量还不高,处理涉检信访问题效率还较低、在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和处置突发应急事件等方面能力还不足,总结典型或新型控告申诉案例不足,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操作使用还不够熟练,有的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性不强。

(四)司法救助还需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工作还停留在“申请才救助”的被动局面上。一方面与侦监、公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不够,不能从本院发现司法救助对象;另一方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人民群众不知道司法救助相关规定,主动申请救助少。司法救助的触角延伸的不够,对于不属于司法救助范围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或者救助金额少不能够解决困难的,帮助控告申诉人通过其他渠道解决的方法和手段不多。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内外联动,提高办案效果

进一步加强控申与内部侦查监督、公诉等部门以及上、下级检察院之间的联络和配合,及时沟通案件办理情况,从源头上减少信访和申诉案件。加强同司法机关的联系,案件移交后,做好跟踪监督和衔接配合,确保控告、申诉在司法机关之间有序流转和依法处理,及时了解办理结果,切实做到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答复,使案件得以解决。

(二)加强信息技术应用,着力打造智慧检务

加强信息化建设,切实做到同公安、法院、各级信访部门、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为准确、快速办理信访事项提供便捷和保障。加强智慧检务建设,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建设为契机,高标准建成集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接受监督于一体的检察服务平台,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广泛宣传控申工作。主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畅通和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积极推进网上信访,加强集控告、举报、申诉、投诉、咨询、查询于一体的综合性受理平台建设,切实在司法便民领域创新路、有作为。

(三)严格办案质量,提高履职能力

加强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的办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检察环节可能存在和引发的涉检信访问题;加大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和裁定申诉案件的办理力度,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刑事赔偿工作,切实将刑事赔偿工作落到实处。注重总结办理典型或者新型控告申诉案件的经验和启示,完善控告申诉案例指导制度,提高干警的接访能力和应急处突能力。完善检察机关法律文书说理制度,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增强检察机关法律文书说服力和公信力。准确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促进控申业务办案工作流程化、规范化。

(四)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司法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建立以控申为主,侦监、公诉、民行等为一体的救助工作平台,形成各部门衔接联动,多渠道实施救助的工作合力。规范司法救助程序,定期梳理排查,将司法救助与公开审查相结合,使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都能得到救助。积极探索多元化救助方式,将经济救助与思想疏导、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相配套,与其他社会救助相衔接,对于未纳入国家司法救助范围或者实施司法救助后仍面临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引导其按照相关规定,协调相关部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五)借助社会力量,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两级检察院要在巩固律师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制度的基础上,广泛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法学专家、心理咨询师、人民调解员等社会力量,加强同公安机关、法院、信访部门、社区居委会等单位的沟通联系与合作,多元化、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案件处理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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