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7-18 15: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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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县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开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专题活动。一是组织观看专题片。县民政局集中组织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民政服务机构和局属事业单位要有计划地集中组织观看学习。二是集中组织学习教育。县民政局将学习内容纳入局党组进行专题学习。各单位要将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服务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要做到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宣传贯彻。要组织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从即日起至12月份,利用相关载体和平台持续宣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省民政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中行业监管职责,压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漏洞。深入推动民政服务机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建立健全民政服务机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突出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站、殡仪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专项整治。(责任部门:社会福利和救助科牵头,社会事务科、局办公室、机关党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活动。一是2021年底前,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必须按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等制度规范,明确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设备设施、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全部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分级分类建立健全排查清单,规范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等事项。四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各地结合实际,全面推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不断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自我管理,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五是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责任部门:社会福利和救助科牵头,社会事务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会事务领域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列出隐患整改清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在年底前基本整改完成。各单位要积极协调消防救援部门,建立检查协调机制,及时督导隐患整改到位。二是严格执行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县民政局适时与县消防救援队联合开展排查整治,突出对“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的检查,重点排查整治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防烟分区、消防控制室、消防设备设施、电路线路老化、用火用油用气、室内吸烟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昼夜应急预案、疏散演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三是推行民政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1年,采取实地观摩、经验介绍等形式,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四是配合相关部门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消防组织机构,夯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推动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实施规范有序,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全面加强。2021年,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现全覆盖,充分发挥群防群治效能,基层消防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五是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指导各单位和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管理的培训,指导服务机构加强对供养对象的培训,各单位配合消防部门加强对村居委工作人员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责任单位:社会福利和救助科,社会事务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筑物安全整治。一是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为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站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协调住建部门将排查结果及时纳入房屋结构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台账管理。二是及时为住建部门在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过程中提供民政业务支持。(责任部门:社会福利和救助科牵头,社会事务科、社会事业救助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时间步骤

从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2021年1月)。各民政服务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并上报民政局。

(二)开展集中整治(2021年2月至12月)。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全面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四个清单”台账,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研究制定管控措施。每月月末前汇总上报上月进展情况。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民政服务机构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决不能走过场和搞形式主义。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民政服务机构要配强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人员力量,为推动三年行动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确保三年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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